
本文由重庆成人教育网为大家提供,重庆自考经济法学专业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课程复习资料(4),本系列资料整理为十五篇,以供同学们复习时参考。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不得撤销主要情形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十九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纺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电子代理人的有效要件:1)有自己的名称 2)有必要的财产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4)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5)依法成立6)具备保证电子代理人正常运作的技术条件和人员条件7)具备完善的网上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和客户的资料保密制度8)在近三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
电子代理人的程序要件:1)电子代理人应当显示的其最终支配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归属者的名称、住所、资本发问、经营情况等。2)能提供审查要约或承诺内容的机会。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第112条就规定了电子代理人应提供条件审查机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合同法方面,可以考虑通过对《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有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进行司法解释的方式填补漏洞。3)能提供检查电子代理人归属的机会。4)能提供审查参见条款的链接机会5)能提供交易信息被非法截取、修改、破坏。6)能对交易信息进行自动储存备份。7)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交易双方事先约定的功能。
网络用户的自我保护是在目前我国立法尚不完备条件下的权宜这计,主要要注意以下是 几个方面:
1)网络用户要知道我国网络法律的有关现状,对自己作为网络合同当事人所处的地位,要有一个必然性的认识。
2)要了解网络合同的成立、签订与一般传统意义上的合同订立有何不同,特别是对一些格式化的合同的订立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定要全面了解网络公司单方拟定的有关协议,并全面知晓相关协议的内容,切不可大意行事。3)一旦引起纠纷,做好相关材料、证据的收集工作。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所谓合同的生效,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或称法律效力。区别在于1)他们处于两价目不同的阶段,属于两个不同的制度范畴。虽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在起始时间上往往很难区分开开,但从逻辑分析的角度来讲,它们毕竟是处于两个不同的阶段,合同成立是判断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谈得上生效问题。2)他们的构成要件不同。合同的成立,要求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是的缔约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程序,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为成立,从本质上讲就是符合承诺生效的要件。3)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如当事人之间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约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不成立的合同,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合同不成立只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不能产生其他法律责任。无效合同在性质上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规定,故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引起其他法律责任。如民事法律制裁责任和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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