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重庆自考考试即将来临,抓住要点复习,效率更高。本站整理了自考知识产权法知识要点,供大家参考。
一、客观题
1.知识产权的性质:(1)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2)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2.知识产权法立法史:世界:1624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垄断法规》。1709年英国出版第一部现代意义的著作权法——《安娜法令》。
1857年法国制定了第一部商标法——《关于以使用原则和不审查原则为内容的制造标记和商标的法律》。
我国:(1)1982年《商标法》(2)1984年《专利法》(3)1990年《著作权法》。
3、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归作者享有。特殊职务作品,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没有约定的,归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报酬权。
4、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5、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判断合作作品的条件是(1)合作作者必须有共同的创作愿望;(2)合作作者必须都参加了共同的创作劳动。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对于不能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能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外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6、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属于演绎人。
7、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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