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重庆自考考试即将来临,抓住要点复习,效率更高。本站整理了自考知识产权法考点,供大家参考。
5.商业秘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1)必须具有信息性;
(2)必须具有未公开性;(3)必须具有实用性;
(4)必须具有保密性。
6.地理标志权的概念与特征::地理标志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同时也是特定范围的若干生产经营者的共有权,它不能为某一个体所专有,而应该归属于该地区或地方的相关的所有生产经营者。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7.不正当竞争:
(1)商品假冒行为:商品假冒行为包括商品主体混同行为与商品虚假标示行为。前者者指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致使其他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发生混的行为。后者是指在表示商品的质量及荣誉、产地或来源以及商品的其他成分等方面作不真实的标注,致使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发生误认的行为。
(2)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宣传,导致用户和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是指行为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加以公开或使用的行为。
(4)商业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采取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进行诋毁、贬低,以削弱其竞争实力的行为。
8.侵犯著作权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3)公开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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