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重庆自考考试即将来临,抓住要点复习,效率更高。本站整理了自考婚姻家庭法要点,供大家参考。
一、客观题
1.破坏一夫一妻原则的有:(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通奸;(4)姘居等。
二、主观题
1.婚姻家庭的职能::(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文化教育功能。
2.婚姻家庭法,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特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婚姻家庭法的特征:
(1)调整范围具有明晰的边界,同时又极其广泛和普遍。
(2)调整对象具有很强的身份性和伦理性,但同时财产关系也占有相当的比重。
(3)调整手段具有多样性,既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也有非强制性规范,还有一些倡导性规范。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