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重庆自考考试即将来临,抓住要点复习,效率更高。本站整理了自考婚姻家庭法要点,供大家参考。
第七章 收养制度
一、客观题
1.收养的法律特征::(1)收养行为的身份性;
(2)收养关系主体的限定性;
(3)收养关系的可变性
2.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主观题
1.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1)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
(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3)平等自愿的原则;
(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年龄与被收养人应相差40周岁以上;
(5)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
第八章 扶养制度
一、客观题
1.夫妻间的扶养(法定);父母子女间的扶养(法定);祖孙间的扶养(补充性);兄弟姐妹间的扶养(补充性)。
二、主观题
1.扶养的特征:
(1)扶养具有身份属性;
(2)扶养请求权具有人身专属性;
(3)扶养权利义务的关联性;
(4)扶养无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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