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2020年重庆自考00242民法学复习资料(2)”由重庆成人教育网为考生们提供整理,考生在考前多看重庆自考复习资料",多背重点,更容易通过考试,拿到高分。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预测题)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 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3、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四、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1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 财产关系是指直接与财产有关的具体由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是指与主体不可分离的,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2义务主体的范围 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义务主体不特定,权利人以外的一切权利人均为义务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义务主体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3内容的复杂程度 单一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只有一组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复合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两组以上对应的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关系。 4形成和实现的特点 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依其合法行为而形成的,能够正常实现的民事法律关系。 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因不法行为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基本特征为客观性和法定性。民事法律事实的意义在于能引发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包括以下是情形: 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 2、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即民事法律关系要素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发生变化。 3、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消灭。包括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 1、自然事实。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2、人的行为。指与人的意志有关,直接体现人的意志,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
以上“2020年重庆自考00242民法学复习资料(2)”由重庆成人教育网收集整理。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重庆重庆自考销售馆里专业本科论文 钢铁企业销售管理信息系统
07-162020年重庆自考00893市场信息学复习资料(2)
12-182021年重庆自考02907妇产科学复习资料(1)
11-232021年重庆自考00312政治学概论复习资料(2)
09-092020年重庆自考29657公关心理学复习资料(4)
10-032020年重庆自考07138工程造价与管理复习资料(11)
12-122021年重庆自考00135农业经济与管理复习资料(9)
11-062020年4月重庆自考00320领导科学复习资料(8)
12-18重庆重庆自考复习资料:人力资源管理专业00152组织行为学简答(13)
08-30重庆重庆自考复习资料:人力资源管理专业00152组织行为学简答(3)
07-30